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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云南重点扶持8大产业

    信息发布者:天佑燕
    2017-03-25 16:59:13   转载

       今年我省将扶持3万户微型企业,其中1万户可获财政资金直接补助。昨日,云南省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了《云南省微型企业培育工程2017年工作实施方案》,值得注意的是,今年我省对微型企业的扶持政策有了重大变化,比如每户3万元的直接补助,全部向76个扶贫开发重点县的微型企业倾斜。


        今年扶持3万户微企


        在过去3年已扶持创办7万户微型企业的基础上,今年我省继续实施微型企业培育工程。按照要求,今年我省将扶持3万户微型企业,其中,财政资金直接补助1万户,贷款贴息和后续服务支持2万户。符合条件的微型企业,通过“云南省微型企业培育扶持工作平台”提交创业补助申请。


        除了资金方面的支持,《实施方案》明确,今年将从微型企业培育工程专项资金中安排一定资金,采取发放服务券、服务补助等方式,为小微企业提供创业培训、财会、法律、研发、检测检验等后续服务,对园区微型企业员工就业培训等给予重点支持。


        专项资金监管加强


        按照“谁承办、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各承办部门要采取抽查、暗访、回访、实地调研、交叉检查等方式,加大专项资金监管力度。微型企业获得扶持后两年内申请注销的,注销前应向县级民营办书面报告创业扶持财政补助资金使用情况及注销理由。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微型企业骗取、套取资金,相关部门应采取措施予以追回,该企业3年内不得申请专项资金扶持;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变 化


        1 补助向贫困县倾斜


        今年的《实施方案》调整了直接补助的范围:财政直接补助资金重点向全省扶贫开发重点县倾斜,2017年对全省76个扶贫开发重点县的1万户微型企业实行直接补助。


        2 优先扶持8大重点产业


        今年我省将优先扶持在园区落户的8大重点产业(生物医药和大健康、旅游文化、信息、现代物流、高原特色现代农业、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和食品与消费品制造业)微型企业,重点扶持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失业人员、军队复员人员等创办的加工制造、科技创新、创意设计、软件开发、电子商务、生物医药、商贸流通、技术咨询、服务贸易、旅游文化、民族手工艺品和特色农产品加工等领域的微型企业。


        3 增加企业考察期限


        《实施方案》增加了企业考察期限,微型企业须连续正常经营3个月及以上(申报时须提供近3个月税收缴纳证明或减免税证明)方可申请直接补助。今年还调整了直接补助资金配套,对全省扶贫开发重点县创办的微型企业,每户直接补助3万元,补助资金由省、州市两级财政按照7∶3的比例承担,其中,迪庆州及省财政直管县由省财政全额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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